第一作者简介:金益锋,男,浙江温州人,硕士,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痕迹检验、现场勘查与分析。E-mail: jinyifeng@cifs.gov.cn
足迹是案件现场出现率最高的痕迹物证,是现场勘查中发现其他物证的关键“导航仪”,在案件侦破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新形势下,足迹检验技术专业受限于人才培养不足、体系建设粗疏、理论研究滞后等问题,未能紧跟时代步伐,对侦查、诉讼的支撑明显弱化。2018年,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与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决定共建“现代足迹检验技术实验室”,希望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实现足迹检验技术的继承创新、跨越发展。本文主要介绍实验室的规划、组织架构、战法流程和运行机制,并对利用新兴技术推动足迹检验技术发展进行展望。
Foot-trail is among the physical evidence of highest occurrence at the case scene, frequently being the key “navigator” to search other evidential materials for scene investigation, therefore having it attached to importance. From time to time, foot-trail examination is cumbered with the insufficient talent training, deficient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ineligible theoretical researches, thereby leaving it either unable to keep up with the pace of era or difficult to strongly support for case investigation and litigation. In 2018, a laboratory of modernizing foot-trail examination was collaboratively sponsored with Institute of Forensic Science of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and Criminal Investigation General Corps of Chongqing Public Security, focusing on playing its pivotal role to drive the whole forward, to realize the foot-trail examination technology into successive updating, innovation and leapfrog developmen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laboratory of its planning,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operational process and functional mechanism, as well as the prospect of promoting the foot-trail examination to develop with emerging technologies.
足迹是案件现场出现率最高、提取率最高的痕迹物证, 它可以追踪缉凶、认定人身、刻画嫌犯, 是现场勘查中发现其他物证的关键“ 导航仪” , 也是案件串并的重要手段之一。特别是在技术开锁盗窃案、保险柜盗窃案等难以有效提取到指纹、DNA的案件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随着科技飞速发展, 许多专业借助信息化浪潮取得了长足进步, 然而足迹检验技术专业存在人才培养不足、体系建设粗疏、理论研究滞后等问题, 未能紧跟时代步伐, 对侦查、诉讼的支撑明显弱化, 难以满足新警务模式对“ 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好控发案” 的要求。
为破解足迹检验技术专业的发展难题, 在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的指导和支持下,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与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主动作为, 于2018年决定共建“ 现代足迹检验技术实验室” (以下简称“ 实验室” ), 从现场勘查、检验鉴定、信息研判入手将其建成可复制推广的样板, 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实现继承创新、跨越发展。实验室建设包含十项主要任务:打造专业队伍梯队; 配备先进设施设备; 创建优质工作环境; 建立系列体制机制; 集成信息应用平台; 汇聚各类优质情报; 催生领先科研成果; 实现标准规范执法; 取得突出实战成效; 形成宝贵实践经验。本文介绍了实验室的规划、组织架构、战法流程和运行机制, 并对利用新兴技术推动足迹检验技术发展进行展望。
实验室主要有勘查实验、检验鉴定、信息研判三大功能。勘查实验功能主要围绕提升现场足迹提取能力, 开展勘查提取相关体系探索, 以实现立足实战的科学研究和要素监测。检验鉴定功能主要围绕足迹分析、足迹鉴定、并案研究, 开展检验鉴定相关体系探索, 力求走向实战与科研并重的发展道路。信息研判功能主要围绕以足迹为线索的串并研判, 实现专业化、模块化信息应用, 以完成业务流与要素流的管控。
三大功能之间以及三大功能与侦查破案、基础研究和教育培训之间是有机统一的整体。现场勘查为检验鉴定提供检材, 为信息研判提供数据; 检验鉴定为信息研判提供并案依据, 为侦查破案提供证据; 信息研判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 为现场勘查提供预警; 侦查破案得到的数据如嫌疑人真实年龄、身高等为基础研究提供研究素材, 也为教育培训提供训练案例。
实验室探索建立了“ 部级– 市级– 区县级” 三级组织架构, 充分发挥部级主体技术优势、跨省协调, 市级主体人员充足、战法熟练, 区县级主体贴近现场和侦查一线的优势, 产生“ 1+1+1> 3” 的实战效果。案件侦办中, 区县级主体通过联络员, 第一时间将嫌疑人审讯情况、鞋样收集情况直接反馈市级主体, 确保时效; 市级主体迅速调集人力, 运用成熟战法在短期内使案件侦查取得实质突破, 弥补区县级主体警力不足的劣势; 部级主体则组织开展跨省协调, 进行疑难案件技术攻坚。
随着现代足迹检验技术实验室顺利运行, 三级架构实战收效明显。2018~2019年, 重庆利用足迹串并案件963串, 涉及案件3 566起, 足迹串并率达到11%; 同时足迹图片质量合格率达到91%, 同比增加9个百分点, 规范化全面提升。
实验室本着边建边用的原则, 立足实战, 梳理规范了一系列业务流程体系, 并在办案实践中提炼了一系列战法。
对入库足迹发起市内串查, 串并结果流转至DNA、指纹等专业进行反复碰撞扩串。同时, 实验室也充分利用其他专业的线索进行扩串。在“ 1· 13专案” 中, 技术员利用2种足迹串并了11起案件, 后通过对重庆市两江新区2起案件的物证进行清理, 均检出包含贵州黄平籍人员潘某中的DNA混合分型, 从而实现本案由案到人的关键突破, 最终该案成功起诉16名嫌疑人, 涉及73起案件、18个省市。
通过鞋样本查询, 有助于克服现场足迹变形干扰, 同时在有些案件中可以充分利用鞋样信息与视频信息结合锁定犯罪嫌疑人。在“ 1· 25川渝滇撬盗保险柜系列案” 中, 由于现场足迹残缺变形, 一开始查询无果。技术员将现场足迹查中鞋样后入库倒查, 由于样本鞋样的鞋底照片清晰、完整, 很快完成了扩串。在本案中, 嫌疑人王某刚、许某均在两现场中同时遗留了现场足迹, 但是由于现场鞋印全为残缺或变形, 难以对现场足迹遗留人身高进行准确判断。于是技术员通过查中鞋样的鞋底花纹各结构的比例关系, 推算出残缺现场足迹的足迹全长, 进而结合嫌疑人身高固定了10起案件的人案关系, 专案组据此在审讯中取得重大进展, 最终该案共破获案件31起, 逮捕嫌疑人8名。
将多专业碰撞扩串结果中的足迹通过“ 全国刑事案件现场足迹协查应用系统” 扩串, 扩串结果中有其他指纹、DNA等关联信息的, 报送至相关专业扩线扩案。在“ 2019川渝系列盗窃车内物品案” 中, 技术员通过“ 全国刑事案件现场足迹协查应用系统” 串并荣昌、双桥、南岸、泸县、成都等10地市(区)64起案件, 并通过数据滚动明确嫌疑人榭某。
将串并结果流转至技侦部门, 通过基站信息等进行扩串并锁定嫌疑人, 同时流转至图侦、网侦、控赃、审讯部门扩线扩案。在“ 2018川渝系列工地小卖部盗窃案” 中, 利用足迹串并8起工地小卖部盗窃案后流转至技侦部门, 通过数据碰撞, 在其中7起案件中均反映出3个嫌疑电话号码, 进而明确了马某、阿某、阿某某3名犯罪嫌疑人。后在到案嫌疑人手机中发现一张主犯马某在4S店看车时的照片。根据照片中马某所穿鞋的鞋面“ 耐克” 标识, 有针对性地查询到了目标鞋样, 进而扩串出3件工地盗窃案。最终该案共串并案件56起, 逮捕嫌疑人3名。
嫌疑人抓获后, 联系办案单位和联络员, 收集其所穿用的鞋子和其住处的其他鞋子, 采集鞋底花纹样本入本地和全国库倒查进行扩串。在“ 1· 25川渝滇撬盗保险柜系列案” 中抓获嫌疑人后, 专案组在嫌疑人到案后立即搜查其住处, 成功收集到了已串并的C足迹、E足迹的鞋子及其他嫌疑人的鞋子, 并通过倒查串并上四川省眉山市某水泥厂保险柜盗窃案, 该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8万。
对串案足迹进行比对检验, 包括对所串案件的并案研究和收集鞋样的鉴定。在侦破串并的“ 2019渝东北系列技术开锁团伙盗窃案” 和“ 2019重庆市江津区温某才系列入室盗窃案” 的过程中, 嫌疑人拒不交代, 没有其他直接证据, 通过对两案现场足迹及收集的嫌疑人鞋样进行比对研究, 出具鞋印同一认定鉴定书, 在两案中均成为定案最为关键的证据。
建立健全监测机制, 每日对前一日新发案件、新采的现场嫌疑人足迹、样本足迹进行及时发现、及时管控、及时处理, 对于嫌疑人流窜可能性较大的案件及时介入。该机制大大改善了以往足迹研判、鞋样查询、足迹倒查等工作介入滞后的问题, 赢得了案件侦查主动权。在“ 2019程某仁系列跨省盗窃案” 中, 研判人员于发案后次日即通过新发案件监测介入侦查并全程跟进, 通过3个月工作, 成功扩串并破获案件14起, 涉及重庆、湖南、海南、广东4省市。
依据已发案件的现场足迹等信息, 研判可能发案的高危区域, 针对性加强该区域新发案件现场的物证提取力度, 加快明确嫌疑人的进程。在“ 2019王某均系列技术开锁盗窃案” 中, 技术员利用足迹串并3串案件, 后根据手法相同、发案区域集中、发案时间连续、鞋印尺寸及步态特征一致, 分析应为作案人换鞋造成, 判断作案人居于案发区域周边, 就近作案, 随即下达目标区域同类案件的重点勘查指令, 促使勘查人员针对此类现场, 重点发现提取锁孔等关键部位的生物检材, 并最终在一起新发案件现场中提取到嫌疑人遗留的生物检材, 成功比对破获系列案件。
及时评估某段时间内特定种类高发案件发案趋势, 集约优势警力及资源对其进行重点监测、重点研判、持续跟踪, 有效遏制了特定种类案件的高发态势, 同时降低了后期多起案件轨迹重叠带来的研判难度。2019年7月份以来, 实验室监测到技术开锁类盗窃案出现高发趋势, 随即集中力量进行会战。一个月内累计串并4串、101起技术性开锁类盗窃案。其中在彭某等系列盗窃案中, 利用现场足迹串并出巴南、南川的4起案件, 并不断循线扩案, 最终串并案件39起, 涉及巴南、南川等8区, 后结合技侦锁定彭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 足迹检验技术应顺势而为, 要进一步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 积极拥抱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 以网络实验室和足迹综合应用平台为载体, 将足迹专业的勘查、鉴定、研判、标准等体系建设融入其中, 努力构建一个共建、共享的足迹智能信息“ 生态系统” 。
2019年, “ 全国公安机关鞋样本数据库应用系统” 地方用户直查查询案件658起、鞋印1 122枚, 查中率仅分别为15.5 %和12.92 %。一些地方足迹应用工作积极性不高, 对现场足迹中蕴含信息专业解读不够, 且在串并后缺乏深入研判和扩展, 导致足迹作用无法全面拓展。此外, 对重点人员鞋样本采集不够全面, 不注重采集其日常所穿鞋样, 导致大量现场足迹资源的浪费。要解决目前足迹检验技术拓展不足、信息化资源利用不足等问题, 关键在于增强技术人员信息化运用意识, 不断提升技术人员建系统、用系统水平, 让足迹信息资源不断输出战斗力、破案力。
现场足迹的规范采集是后期串并、检验鉴定的基础, 为提升现场足迹规范采集率, 应加强足迹采集数据的质量评价, 分级分类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加快“ 全国公安机关鞋样本数据库应用系统” “ 全国刑事案件现场足迹协查应用系统” “ 足迹自动识别系统” 的整合[1, 2], 搭建全国的足迹应用平台。加强足迹系统与现勘、指纹、DNA、鞋样本数据库等专业系统及刑事技术综合应用平台的数据共享和关联应用, 适时加强与大情报系统、刑案系统等数据资源的关联应用, 积极寻找与视频侦查、技侦、网侦等新兴技术之间的契合点, 开展轨迹梳理和情报研判, 努力提升综合利用效能。同时要着眼于数据搜集与数据库融合、数据清洗与数据的结构化转化、案件特征库建设与数据特征切片比对, 并辅之以人工智能条件下的自动识别和分析[3]。
传统足迹的应用方式为现场提取、办公室上传、系统查询, 最后获取结果信息。开发基于移动警务技术的足迹应用APP, 使现勘人员在现场勘查时就能针对足迹开展查询, 数秒内即可获得相关线索, 使足迹应用成果直达案件现场, 推动足迹工作模式由“ 传统警务” 向“ 指尖警务” 转变。特别是, 随着5G等新一代通讯技术的逐步推广应用, 通过实时视频传输, 对现场勘查提取的足迹快速查询鞋样本, 即时反馈给侦查人员, 有助于侦查人员利用鞋面信息快速筛查嫌疑人, 实现现场即时研判追踪, 将大大提升案件侦破效率。
足迹检验技术基础理论相对滞后, 如足迹特征的形成机制在理论上没有新的突破, 足迹特征标画科学标准缺乏难以进行定量化检验, 足迹比对检验缺乏特征分级和结论量化表达。以主观经验为主导的足迹检验鉴定方式, 科学数据支撑不足, 制约了足迹在法庭诉讼中证据作用的发挥。为此要积极利用人工智能技术, 研究足迹检验领域诸多基础性问题[4], 尝试建立足迹定量化检验体系, 进一步提高足迹检验鉴定的科学性。
比如探索基于经典足迹检验理论, 以先进的计算机视觉技术为手段, 研究基于多尺度角点和边缘检测的磨损特征、随机特征自动检测方法; 利用图形学分析理论, 建立随机特征多维属性的定量描述体系; 通过概率模型估计算法对大量随机特征进行建模, 实现特征特异性和质量的量化; 从特征信息互补角度出发, 进行特征形态与拓扑关系两方面相似度的度量与融合; 引入基于贝叶斯框架的似然比科学计算方法, 实现足迹证据证明力的客观评估等等。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 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高起点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和应用工作, 提高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密度和建设质量。” 这就为利用视频+步态特征服务于侦查破案提供应用场景和数据基础。为此, 需要积极攻关成趟足迹、身体形态特征的提取技术。应加强与行业内高新技术企业合作,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 建立足迹人身特征信息化检索和鉴定技术、足迹特征反演人体步态技术、基于足底压力的身份识别技术, 以及基于视频分析的人体步态和身体形态的检验技术, 研究探索“ 足迹+步态+视频” 的融合应用技术, 积极拓展足迹检验技术的应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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