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作者简介:袁国平,男,河南浚县人,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痕迹检验。E-mail: 378048661@qq.com
从现场勘验工作开始一直到案件破获都会涉及足迹检验问题。我们尝试将足迹学与人身肢体结构、工具痕迹检验、特殊痕迹检验、微量物证检验、植物物证检验、视频技术、生物物证检验、足迹系统及鞋样本数据检索技术等紧密结合,做到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相互延伸、相互支持,为案件侦查、证据搜集及法庭诉讼提供科学的分析意见和证据支撑。通过对足迹及相关联手(套)印、工具痕迹、微量物证、植物物证等信息进行深度发掘,将其与步长数据、虚拟足迹图谱、足型特征及足迹形成过程分析等综合起来进行系统化应用,在案件侦破、串并和法庭诉讼方面取得较为成功的实际应用效果。
Footprint inspection frequently involves into the whole process from the scene investigation to the case end. Through the attempt to tightly combine the footprint identification with other disciplines (human physical structure analysis, examination of toolmark/peculiar mark/trace or biological including botanical evidential material, video technology, and retrieval into the database of both footprints and sampling shoes), the mutual coalescence and coordination have been often proved to be necessary and beneficial among special professions and various subjects, having provided scientific analysis and evidence support for case investigation, evidence collection and court proceedings. With the examples of deep mining into the footprint-related information that comes from the marks of finger (or glove)/tool, trace/plant evidential material, the systematic utilization had been demonstrated into the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footstep length, virtual footprint picture, characteristic foot patterns and footprint-forming process, thereby helping the actual and effective applications being successfully achieved into the investigation/concatenation of relevant cases and court litigation.
犯罪活动的主体是人, 犯罪活动过程始终是以犯罪嫌疑人的人体运动为核心、以犯罪嫌疑人的主、被动行为为主线的动态变化过程。从本质上来讲, 整个犯罪活动过程就是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现场之间的一个物质转移、交换过程, 是一个在以人体为主的各种力作用下造痕体与承痕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犯罪现场上与人身接触有关的痕迹中足迹是必留的痕迹。要满足侦查破案不同阶段案件串并、嫌疑人刻画分析等各种需求, 就需要在传统足迹检验鉴定技术基础上, 将足迹与手(套)印、工具痕迹、微量物证、植物物证、特殊痕迹及生物物证相关联, 将足迹学与人身肢体结构、血迹形态分析、工具痕迹检验、特殊痕迹检验、力学分析、微量物证检验、植物物证检验、视频技术、生物物证检验、足迹系统及鞋样本数据库检索技术等方面的知识紧密结合, 做到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相互延伸、相互支持, 从而为案件的侦查、证据搜集及法庭诉讼提供客观、科学的分析意见和证据支撑。本文从足迹与相关联手(套)印、工具痕迹信息的深度发掘与拓展应用等七个主要方面进行分析探讨。
人体骨骼的长短、结构和形态与人的身高、年龄、性别、种族等都有着密切的相关关系。既往研究发现, 人双手平肩伸直左右手中指顶点之间的距离大致与人的身高相近; 人体足长是身高的1/7[1]。因此, 我们可以根据现场足迹及双脚蹬踩痕迹附近遗留手(手套)印的位置、朝向、粗细状态来分析留痕人的身高、体态信息。现场勘验过程中, 可将足迹与手印(手套印)分别勘验后作为一个相关联的整体进行分析、模拟实验, 从而推断、分析留痕人的身高、体态, 为侦查工作提供相对较为可靠的身高、体态信息。犯罪现场工具痕迹大多数情况下与遗留的足迹相伴随, 现场勘验过程中应将足迹及附近工具痕迹作为一个相关联的整体在分类勘验的基础上进行整体勘验, 测量并记录相关数据, 为下一步的分析、实验奠定基础。操作步骤:1)确定工具痕迹附近地面等承痕客体上遗留足迹的位置、足尖朝向, 拍照并记录详细数据。2)根据现场工具痕迹特征分析、判断作案工具的种类、规格、尺寸。要根据工具痕迹特征及被破坏客体相关部位的大小、深浅、结构等条件, 被破坏客体与周围客体的关系, 被破坏客体所处的位置等方面综合分析[2]。3)依据现场足迹初步分析身高, 在该结果上下5 cm范围内选取3名(以上)适当身高人员准备进行实验。4)依据分析结果利用相同种类、规格、尺寸的工具进行模拟实验, 将现场足迹遗留位置、朝向, 工具痕迹的朝向、角度及工具的尺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 利用人体结构、工具结构及其相互间构成的角度来综合分析、判断作案人的身高范围。注意事项:1)注意手掌大身高矮、手掌小身高较高及手臂长下肢短或手臂短下肢长的特殊情况。2)注意现场特殊环境、结构对分析结果的影响。
在案件现场常会出现大量残缺、重叠足迹, 这些足迹所能反映的往往只是足底或鞋底局部, 给足迹的检验分析、现场重建造成极大困难。我们可以利用虚拟足迹图谱对现场足迹进行检验、分析, 从而为嫌疑人刻画、案件侦破及现场重建提供有价值的技术支撑。虚拟足迹图谱是指利用同种类、同大小的鞋底进行捺印、扫描、拍照、描绘, 或利用现场残缺足迹轮廓及花纹结构特征拼接、绘制而成的完整足迹图谱, 该图谱基本上能够完整反映出现场足迹的轮廓及其整体花纹结构特征[3]。虚拟足迹图谱的制作方法[3]:1)利用透明塑料片和记号笔直接在鞋底上描绘制作完整图谱。2)利用透明塑料片和记号笔在现场选择条件较好的同侧足不同部位残缺足迹逐块进行描绘、拼接, 构成一完整图谱。3)利用计算机图像处理技术进行残缺足迹完整图谱绘制。虚拟足迹图谱的作用:1)虚拟足迹图谱作为现场足迹的参考标准可以快速准确地确定现场残缺足迹的左、右足隶属关系及足尖朝向, 为分析留痕人运动轨迹及行为动作提供依据。2)虚拟足迹图谱作为现场足迹的参考标准, 在实验室检验时利用其花纹结构特征可以帮助分析、确定残缺部分在足迹中的具体部位及其左、右足隶属关系, 为进一步检验提供一种辅助工具[3]。3)虚拟足迹图谱可以简便、直观地帮助分析现场重叠、残缺足迹的动作成因及先后顺序。4)现场没有可利用的完整足迹时, 可以利用图像处理软件将不同部位的残缺足迹拼接成较为完整的虚拟足迹图谱, 并按照检验程序对其进行检验、分析, 为案件侦破提供一定程度的分析意见, 如鞋种、大小等。5)对于现场成趟的残缺足迹, 首先利用透明胶片制作完整的虚拟足迹图谱并标识出足迹中心线、后跟中心点, 复制适当数量的透明胶片, 按照顺序依次作出标记(如左1、右1等), 将其覆盖在固定完毕的现场足迹上, 按照成趟足迹提取程序即可较为准确地测量出成趟残缺足迹的步幅特征数据。或按照成趟足迹提取程序固定现场成趟足迹后, 利用图像处理软件制作虚拟足迹图谱并绘制足迹中心线、后跟中心点, 然后在图像处理软件中将其依次与各足迹重叠, 按照检验程序测量步幅特征数据。
如案例一:某高坠事件, 房主张某死亡。时隔2年后, 家属对事件性质提出异议。根据事发时拍照提取的现场足迹照片及实地勘验情况, 首先将各处足迹按照大体形态进行划块分析, 空调外机上初步划分出四块。在划块分析的基础上利用虚拟足迹图谱进行深入分析研究, 确定各块残缺足迹的左、右足隶属关系, 形成先后顺序及足尖朝向, 共分析出5枚足迹(左足3枚、右足2枚)(图1), 7次移动动作。依据现场勘验数据加工出的同比例模型, 对现场足迹足尖朝向、先后顺序、运动状态等进行反复模拟实验。实验结果证实人体自主爬出窗台至空调外机上的足迹分布情况与图上分析结果完全一致, 足迹移动动作与图上分析结果一致。综合分析意见:1)在卧室窗外空调外机顶部总计有5枚足迹残留, 其中左足3枚、右足2枚。2)现场足迹系留痕人双足着鞋在室外空调外机顶部向外侧运动过程中所形成。3)室外空调外机顶部东侧右足足尖朝向东北方向、足迹系右足着鞋在支撑时期后步阶段所形成, 即该足迹系留痕人正面朝向东北方向离开空调外机过程中所形成。
人体足型特征主要是指足底部能够反映出足解剖结构特点的特征, 即足底部软组织形态及足底骨骼结构特征, 包括足型整体特征和足型局部特征。足型整体特征是指能够反映足整体解剖结构特点的特征, 主要有足长、各区域长宽以及各特征点之间的距离关系等[4]。由于人体形态结构和生理的适应性、人体行走运动方式的特定性和相对稳定性、人体重力传递到足底面上分布不均的特点以及人体足型与穿用鞋子的相应关系等, 足底面着力点、着力范围、着力大小与其穿用鞋底相应部位的磨损点、磨损范围、磨损程度以及所形成足迹反映出的压力点、压力面、压力大小三者相互对应。由此可见, 在足迹的形成过程中人体的足型、穿用的鞋子和遗留足迹三者的关系可看成:足型是模具(起主动作用), 鞋子是衬垫物(起互换作用), 足迹是模具造型的结果(起被动作用)。足型是形成足迹的主体, 起决定性作用。一般来说是有什么样的足型, 就应当留下什么样的足迹[4]。因此, 在一定条件下, 可以利用足迹反映出的足型特征一致性进行不同种类足迹的案件串并, 为案件侦查、分析及现场重建提供分析依据[4]。
正常人行走活动时均是双足协调参与运动, 且左右足基本对称。在大脑及神经等系统的共同协调作用下交替完成前进运动时, 双足搭配各有其自身规律。[5]根据现场足迹遗留方位、部位、具体位置及单枚足迹信息可以对现场足迹的形成过程进行分析, 进而推断留痕人活动轨迹及先后顺序、结合现场环境分析动作成因, 从而分析嫌疑人对现场的大环境及小环境的熟悉程度, 为案件侦破提供侦查范围、筛选重点嫌疑人员。由于客观条件所限, 技术人员不可能十分精准地重建整个过程, 甚至关键的地方可能出现空白或混乱不清, 应在工作中反复推演嫌疑人在现场的行为, 寻找重建犯罪过程的佐证, 发现每一处有价值的痕迹。
如案例二:某日, 李某家中被盗。利用足迹对作案人现场活动轨迹及活动的先后顺序进行还原、定位、分析、制图。足迹活动轨迹显示:作案人首先进入客厅直接走到衣柜现金存放处, 然后奔向西侧卧室、再次折返回客厅并自西向东依次打开各个衣柜门板后逃离现场。这一反常动作说明作案人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企图掩盖其知道现金存放具体位置的情况。因此作案人应为受害人亲属或身边极为熟悉的人员。经调查, 确定受害人亲属张某为嫌疑人, 在张某家中提取到其作案时穿着的运动鞋, 案件胜利告破。
嫌疑人鞋、袜、裤脚上常见的附着物有泥土、纤维、金属碎屑、油脂、血迹、植物孢粉、植物汁液、果实等微量物证。通过对嫌疑人鞋、袜、裤脚上附着物的临场检验、分析, 可以帮助我们重建现场, 为案件审讯提供关于犯罪活动过程或特定行为动作的分析意见、为物证搜集指明方向、为物证链条的完善提供导向。附着物证成分的实验室检验检测分析报告、鉴定结果可以为案件定性提供依据; 为案件侦破提供方向或线索; 通过对检材和样本的比对, 缩小侦查范围; 为现场分析和重建提供信息和依据; 构成物证链中的必要环节; 在一定条件下起直接证据的作用。
如案例三:某年5月28日, 某自然村周某家房屋着火, 周某及其儿子张某被烧死在家中[6]。对卧室内残留床体进行清理, 在残留床单残片上发现一处类粪便样物质。经检查, 在死者周某丈夫张某某袜底前掌处有类粪便样潮湿物质附着, 所穿长裤双侧裤脚内部后侧有不规则形片状泥巴附着。对其袜底附着物进行初步检验, 发现其中含有明显的植物纤维、海带、西红柿皮及瓜子皮残片。物证分析:1)根据其袜底附着物情况分析:嫌疑人张某某被控制前一段时间内曾脚穿袜子踩在粪便上。2)根据现场床单残片上附着物及尸检情况综合分析:受害人极有可能为机械性窒息死亡并致大便失禁。3)当长裤裤脚与皮鞋后跟侧后面及三角径皮部位接触时, 行走运动过程中鞋后跟侧后面带动的潮湿黏土与长裤裤脚内侧接触、摩擦, 从而在长裤裤脚内部后侧形成不规则形片状泥土附着。根据其双足裤腿后部内侧的不规则形片状泥巴附着情况分析:其被控制前曾在雨中或雨后的黏土地面行走较长距离。4)近一周内, 本地只有5月27日白天及傍晚有雨, 5月28凌晨开始天气放晴。现场重建:嫌疑人张某某5月27日夜(步行较长距离)潜回家中, 进入卧室内, 脱鞋上床, 采用暴力致受害人机械性窒息死亡(受害人因失禁致使粪便遗留在身下床单上, 张某某脚穿袜子在床单上活动时踩到粪便上)。下床后纵火, 待火起后逃离现场, 穿鞋步行较长距离(形成双侧裤脚内部后侧泥巴)。根据现场重建结果, 审讯人员一举突破嫌疑人心理防线, 案件胜利告破。
实际工作中, 经常在犯罪嫌疑人住所、交通工具上扣押或在现场提取到可疑鞋(袜)。但越来越多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拒不承认该鞋、袜是自己所穿, 谎称捡拾别人的鞋、袜或自己遗弃的鞋、袜被别人穿用。由于扣押、提取、保管、处置过程不当, 造成损毁或生物污染, 导致无法最终确定可疑鞋(袜)的归属, 给案件的诉讼带来巨大的困难, 导致部分案件因证据不足而无法诉讼。这就需要我们针对新形势, 树立全新理念:将现场提取或扣押嫌疑人可疑鞋(袜)及其上的生物物证提取作为第一优先程序。
嫌疑鞋(袜)对案件侦破、诉讼的重要意义:1)可以与现场遗留的鞋(袜)痕迹进行鉴定, 确定遗留现场痕迹的具体鞋(袜)。2)及时对嫌疑鞋(袜)进行生物检材检验, 确定嫌疑鞋(袜)的具体穿着人员, 可以有效防止嫌疑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诡辩、翻供。痕迹鉴定与生物检材鉴定二者互为印证, 完善证据链条。
鞋(袜)提取注意事项:1)提前准备好足够的纸质物证袋、一次性手套、口罩及头套等物。2)鞋(袜)一只一袋, 单独包装。3)拍照、固定过程中严格防止生物污染。
鞋(袜)送检及处理注意事项:1)原则上扣押提取后原物送检进行DNA检测。2)原物送检确有困难时, 应按照生物检材提取流程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棉签擦拭提取、生物检材粘取器提取、生物检材吸取器提取。3)每只可疑鞋(袜)上最少提取2份生物检材。
利用现场遗留足迹分析鞋子种类、样式, 查找鞋样本是刑侦工作的常用手段, 通过所确定的鞋样本可以了解其价格、品牌、产地、销售范围、适用人群等信息, 为划定侦查范围、确定重点嫌疑对象提供依据。鞋样本数据库检索技术通过数字图像处理、比对, 为查找鞋样本提供了一种便捷、高效的科技手段。随着社会治安监控视频及高清卡口设备的广泛应用, 我们可以将现场足迹检验分析与鞋样本数据库检索及视频技术充分结合起来, 互为补充, 为快速确定鞋样本种类、样式, 在一定范围内快速筛选、确定犯罪嫌疑人提供技术支持, 极大地提高案件侦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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