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4月25日上午10时许, 某矿一名称‘ 张某’ (假身份)的矿工在井下上班时发生事故死亡, 其‘ 亲属’ 要求赔偿。现场位于一个深达5km的私人煤矿矿洞内, 死者仰卧于一个作业面下坡路面段的地面上, 一块重达30kg的石块压在胸部上方, 尸体周围有一部运装石头的推车及散落地面的数十块大小不一的石头。
尸体检验 右颞顶部见1.5cm长创口, 创缘不整齐, 伴有挫伤缘。左颞枕部见一处呈星芒状裂创口, 大小为0.5cm× 2cm。左枕部见两处斜条状裂创口, 长分别为4.5cm、2.5cm, 创缘不整齐, 创角钝, 创腔有组织间桥。左乳突部血肿, 大小为1.5cm× 1.5cm, 伴有多处浅表挫裂创口。左额面部见2.5cm× 4.5cm皮肤挫伤, 伴0.3cm× 0.8cm浅表挫裂创口。左颧部见3.5cm× 6.5cm范围的皮肤挫伤。右额部见一处纵形挫裂创口, 深达皮下, 创周有挫伤缘, 创口长2.3cm。该创口周围见3.5cm× 4.5cm皮肤挫伤。鼻背部至眉心间见一处呈纵形挫裂创口, 创口长3.2cm, 创缘伴有挫伤缘, 创腔深达骨质, 鼻骨呈塌陷性、粉碎性骨折。右上眼睑外眦处见一处条状挫裂创口, 深达皮下, 创口长0.8cm, 创周有挫伤缘。右面颊部外观塌陷畸形, 见4.0cm× 8.0cm范围的散在条状、片状挫擦伤。右下颌角见一处呈“ Y” 字形挫裂创口, 大小为3.0cm× 4.5cm, 创缘不整齐, 深达皮下。唇粘膜多处破损。左下唇见一处贯通创口, 皮肤面创口长1.2cm, 创缘不整齐, 创口周围组织血肿。左上中切牙离断残存牙根。双侧上、下颌第1、2磨牙部份牙本质暴露呈小孔状、部份牙本质点相互融合。口唇右下方2cm处见一处不规则挫裂创口, 大小为0.5cm× 0.5cm, 创腔深达骨质, 该创口周见3.0cm× 3.5cm皮肤挫伤。右耳廓挫伤, 青紫、肿胀。
胸廓下陷畸形, 左胸部第3~5肋锁骨中线上见5.0cm× 10.0cm范围内散在多处条状轻微皮下出血斑。右下腹见1.5cm× 1.5cm挫伤。
本例损伤特点及死亡原因:(1)头面部损伤为方向不一、轻重不一、紊乱的皮肤挫伤、挫裂创, 据其形态特征分析, 应为多方向多次打击所致。根据头面部的创口创缘不整齐、创口周伴有挫伤缘、部分创腔有组织间桥等损伤形态特征分析, 推断致伤工具为表面较粗糙、有较锐利棱角、形态不规则的钝器(如石块)打击所致。不符合摔跌伤形成特点。(2)胸腹部皮肤损伤轻, 胸廓下陷畸形, 肋骨多处骨折及心脏、肺脏、肝脏多处严重破裂, 致伤物应为表面相对平整、巨大沉重的钝物自上而下作用于胸部所致。胸部提取的石块可以形成该损伤。亦不符合摔跌所致。(3)尸检检见死者胸廓下陷畸形, 胸骨骨折、双侧肋骨多发性骨折, 心脏、肺脏、肝脏多处严重破裂, 死者系被钝物作用于胸腹部, 导致心脏、肺脏、肝脏多处严重破裂而死亡。
本例破案后证实, 死者系流浪汉, 被犯罪嫌疑人收养一段时间后, 骗至该煤矿内打工。犯罪嫌疑人为多人作案, 相互间做好分工及所扮演的角色, 在正常开工几日后, 找好作案时间、作案地点, 先将死者用石块砸晕, 抬至案发现场位置, 再将30kg的石块砸向死者胸部确认死亡, 随后将现场伪造成死者在推车过程中不慎摔跌并被车上滚落石块压死, 进而向矿主索要赔偿的“ 意外工伤事故” 。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