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锤破碎残片致左颈内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1例
宁淑华1, 刘东2, 王清山3, 李学博3
1.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刑警支队,重庆 400020
2.山东省临沭县公安局,山东临沭 276000
3.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重庆 400021
摘要
关键词: 法医损伤学; 现场勘验; 意外; 失血性休克
中图分类号:DF795.4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3650(2014)03-0052-01
1 案例资料

某男, 35岁, 采石场工人, 某日14时许被他人发现死于一采石场下的路上, 尸体周围多处血迹, 死因及案件性质不明。

现场为一山坡的废弃采石场, 采石场靠近山坡侧有新鲜采石痕迹, 并见采下并归类堆放的石块, 石块大者125cm× 87cm, 小者41cm× 28cm, 在其中一处石块表面及周围见多处滴落状血迹, 石块一侧有采石用的铁撬棍、铁锤及死者的水杯和上衣等物品。采石场与山下仅有一条土路相通, 死者位于距离采石场100m处的路上, 呈仰卧位, 周围可见33cm× 42cm的血泊, 尸体与采石现场之间路段见多处滴落状血迹, 血迹方向由采石场向山坡下。

尸检见颈部、T恤前胸部及双手广泛血染, 尸斑浅淡, 口唇、指甲苍白, 头面部、胸背部及四肢未见明显损伤。左颈部锁骨上2.5cm距正中3cm有一横向长1. 8 cm的创口, 创口边缘整齐, 两创角一钝一锐, 创内无组织间桥。解剖见气管内大量血性泡沫, 左颈内静脉平环状软骨下缘处不全横断, 断端整齐, 周围肌肉组织出血明显。气管左侧见一1.6cm的裂口, 裂口向右下方潜行贯通器官右侧在右颈部形成一创道, 探查触及异物感, 并见一1.8 cm× 1.2 cm× 0.5 cm的不规则铁碎片。脏器呈贫血貌, 余未见异常(见图1~图3)。

图1 颈部解剖照片(右下角为颈部创口);

图2 致伤物铁锤碎片

2 讨 论

该案件损伤单一, 从尸表检验可初步判定致伤物为单刃锐器, 结合现场有大量血迹, 死者在现场有活动, 故初次勘验人员将案件初步推断为他杀。后经系统尸体解剖检验, 在死者右侧颈部发现一不规则的铁碎片, 根据体表创口特征及创道的走向, 可确定死者系该铁碎片击中颈部致左颈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本案铁碎片的来源对案件性质确定具有重要价值, 后经反复勘查现场排除了采石爆破形成的可能, 对死者使用的采石工具进行检验发现, 铁锤一个打击面的边角新鲜破损, 将尸检提取的贴碎片与铁锤的破损处拼对, 二者的形态大小完全吻合。根据尸检所见, 结合现场采石痕迹、石块及工具物品的放置状态进行现场分析重建, 死者系在采石过程中用铁锤击打石块, 导致铁锤打击面边缘破损并形成碎片, 碎片崩出后刺穿死者左侧颈部皮肤并致左颈内静脉破裂, 死者边捂压伤后边沿路下山求救, 此过程形成了现场及路边血迹, 终因失血过多在路边倒地死亡。

本案如果仅凭尸表检验所见的损伤特征推断致伤物和性质, 可能会出现较大的失误, 经过系统的尸体解剖检验发现了致伤物, 经过现场细致勘验后找出了致伤物的来源, 综合现场及尸检情况后案件的性质就很明确。这也提示广大基层法医工作者, 在推断致伤物及案件性质时, 应对尸体及现场进行系统细致的勘验并结合案情全面分析, 切忌先入为主, 以免误导侦查方向或酿成错案。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