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动作是一个动态的系统, 在动作系统中存在依据一定顺序连接形成的笔画书写动作和单字书写动作的锁链, 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字与字之间的动作锁链, 而这种锁链不是机械存在的, 而是动态的、连续的, 且呈现出一定的节奏性和节律。书法研究者认为“ 节奏是书法的灵魂” [1]。书写动作的节奏性及其节律通过笔迹的形态信息和动态要素信息反映出来, 尤其是通过存在于笔画、单字、以及字与字之间的动作要素特点系统反映出来。所以, 书写动作的动态性锁链及其笔迹系统是书写动作节奏及节律的物质基础。书法理论中对书法字迹的系统动态特性所采取的是“ 意会式” 的表述, 即“ 气” 、“ 脉” 、“ 神” [2]。但是, 就笔迹鉴定自身的科学性和技术性要求而言, 该意会式表述很难获得确定的依据支持, 当然也就不能作为笔迹所反映的书写动作习惯的表达形式。从书写动作的书写力轻重、运笔幅度的长短、幅度及角度大小的变化、运笔速度的快慢等来看, 书写动作与语音动作、弹奏乐曲的动作存在一定的共性, 其中节奏性及个体特点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从书法角度审视, 书法节奏是通过笔画的粗细、缓急、疏密、虚实来表现的[3], 而在笔迹鉴定中, 不仅需要探讨书法及笔迹的节奏, 而且要探讨书写动作的节奏及其特殊性。
书写动作的节奏是指书写动作锁链自身的特殊变化规律, 不同人的书写动作习惯具有不同的锁链变化规律, 因而也就存在不同的书写动作节奏。书写动作的节奏是通过比较来确定的, 因此书写动作的节奏因书体不同而存在相应的种属差别, 在同一书体下因书写人的不同也存在差别。所以, 对书写力的变化规律和书写动作节奏的变化规律进行客观分析和描述, 将有利于笔迹所反映的系统动态特性的应用, 为笔迹鉴定提供相应的特征依据。
书写动作是在书写练习单字(单词)和布局的过程中形成的, 因而书写动作有单字(单词)书写动作和文字布局书写动作两种基本类型。无论是单字(单词)的书写动作, 还是文字布局的书写动作都是既有相对独立性, 又相互联系的书写动作系统。在书写动作系统中一方面是形成字迹笔画的书写动作, 另一方面是连接动作, 当连接动作在书写面上形成笔迹时, 则形成连笔。无论书写人完成那一种书写动作, 都存在提、按、行、驻等动作方式, 以及书写力的轻重变化和书写速度的疾徐变化, 而实现这些动作方式必然包括了书写力的轻重, 行笔幅度的长短、弧度与角度, 行笔动作的停顿、相对独立的具体书写动作之间的协调等动作节奏的物质形态。
提笔与按笔动作是根据书写工具是否与书写面接触来区分的。就提笔而论, 受书写人思维活动的影响或者外来因素的干扰, 会出现书写暂时停止的提笔, 而受书写动作习惯的影响则出现书写构形的提笔, 前者是临时性的, 而后者是节奏性的。按笔动作是将书写工具作用于书写面, 形成相应的笔触点, 在动作体系中与一定的位置、力度相关。提与按书写动作在动作体系中存在两个层次的表现形式, 一是书写动作中节点的提与按, 二是书写工具在书写面上的运行中的提和按。在个体的书写动作体系中, 提和按书写动作是连续的、不断变化的, 形成一定的节奏及规律。
提和按书写动作的要素之一是书写力的状况及方式。书写力的轻重包括了笔压的轻重和笔力的轻重, 通过实验观察, 事实上笔压也存在轻重不同的变化, 如不同单字的笔压轻重不同, 不同单字中不同笔画的笔压轻重也存在不同; 笔力轻重变化在单字笔画的不同部分反映出来, 在起笔、行笔、收笔环节出现不同的轻重变化, 尤其是在存在“ 抑、扬、顿、挫” 的细微动作的情况下, 行笔中会出现轻重不同的变化。书写力的这种轻重变化在书写动作动力定型的情况下不是无规律的, 而是呈现相对的规律性, 如果从系统上来看, 则表现为一种习惯性的书写力节奏。
行笔的幅度包括提笔的高低、在不同方向下运笔的距离长短、弧度的大小、角度的大小等量的变化。因个体执笔的位置高低存在一定差异, 导致提笔的高低也存在不同。经实验观察, 同一人前后书写相同字迹的提笔位置高低无论是行笔, 还是连笔都各自基本保持在相应的同一水平位置上, 但会出现习惯性的提和按的动作连续变化。由于提笔与位移是连续实现的, 因而位置的高低与运笔的幅度大小呈正比, 且影响着书写动作之间的协调。这与音乐中“ 吹、拉、弹” 乐器的动作节奏与音律有一定的相似性[4]。
书写速度是指单位时间内书写动作支配书写工具在书写面上位移的距离。书写动作的运动绝不是一种机械的匀速运动, 而是一种具有一定规律特点的随意运动。每个书写人的具体运动形式存在差异, 这就产生了相应的书写运动节奏, 笔画的起收、行笔中提、按、停、连等运动细节使书写时的运动速度富有变化。笔迹鉴定人不能直接观察到运笔的速度, 只能把前述征象作为判断的依据。同时, 这种依据又成为确定书写动作节奏及特点的依据。
书写动作体系是以单字或单词书写动作为基本单元的书写动作系统的集合。在这种动作集合中, 由于存在组字的共用的笔画、部件或者字母, 使得其在不同的单字或词中存在相对较强的共性或者规律性, 但是相同的笔画、部件或者字母出现在不同的单字或单词中存在着差异性, 或者说存在由单字动作系统决定的自身特殊性。从文书的书写规范来看, 单字、字群、字行、字页构成了书写动作的不同反映样式, 由此也就形成了三个层次的动作系统差异及相应层次的书写动作节奏。
书写人通过练习数量不等的单字书写动作, 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个体特点的书写动作体系。由于书写人书写练习单字的数量不同, 使得书写动作体系的数量大小也就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与书写人书写水平的高低、书写动作多样性的复杂程度存在一定的联系。在书写动作体系中根据练习与书写运用单字的频率不同, 常常出现书写速度和书写水平的差异, 常用字的书写速度和书写水平通常高于不常用字, 并且这种现象在低书写水平人中更为明显。当书写练习单字形成动力定型以后, 完成单字的构件的每一个书写动作按一定的顺序、力度、方向、幅度和角度等完成单字的构形, 整个构形过程不是机械的, 而是呈现一定的节奏规律。因而单字的节奏由笔画的节奏、部件节奏、连笔节奏构成。
字群是一种长期书写单字组合而形成的相对独立的动作系统, 尤其是签名书写动作系统(除低水平的签名字迹外)具有相对的整体性。如果把字群笔迹看作一个类似于单字的书写动作体系, 则同样存在完成字群动作的顺序、力度、方向、幅度和角度等的构形节奏及规律性。
字行和字页书写动作相对与单字、字群而言较为粗糙, 动作运动的节奏存在于字与字、行与行之间, 其动作移动的幅度有的较为均匀而规律, 有的过于小或大, 有的则出现幅度有规律的高低、大小的变化。
个体在练习不同层次的书写动作时, 最初是一笔一画拼凑而成的, 如果书写练习的水平低下则完成不同层次的书写动作构形是碎裂的, 而当书写动作达到一定的熟练程度以后形成不同层次的书写动作锁链。在动作系统及其不同层次的书写动作之间呈现出一定的书写力轻重、速度快慢、动作的幅度大小及动作之间的协调、照应等的特定性。其特定性具体表现在两个层次:一是单字或者字群层次; 二是布局层次。单字层次节奏的特殊性通过笔力轻重、笔画的幅度长短、笔画弧度、角度大小等不同方面的特定规律表现出来。如, 笔力的轻、重、重、轻等的节奏表现; 布局层次节奏的特殊性通过单字大小、单字整体笔轻重、行距大小、字行弧度等不同方面的特定规律表现出来。如字的大、小、大大小等的节奏表现。
书写动作节奏特殊性源自于书写动作习惯的特殊性, 或者说节奏是书写习惯的基本特点之一。虽然规范的单字(单词)或者字群的构件及构件之间有相对确定的量值, 但是每一个书写人书写相同单字(单词)或者字群时, 其构件及构件之间的相对量值存在动态差异。这种差异从形态来看是数值的不同, 但从动态来看则是个体书写动作的节奏存在差异。同样, 手写字迹的文字布局的相对量值存在差异也与个体的书写动作节奏差异存在联系。个体的书写动作习惯存在于单字、字群、布局等动作中, 而且必然存在一定的顺序、形态和量值的差异, 这是书写动作节奏具有特殊性主要原因。通常, 对这种特殊性的认识是通过字迹形态的特征来实现的, 但其难免陷入静态的, 甚至机械的比对和判断。因此, 在笔迹鉴定时, 应通过对书写动作的动态系统的分析, 来确定个体书写动作节奏特殊性的存在。
书写动作节奏的稳定性是由书写动力定型的稳定性决定的。在书写动力定型中, 书写单字(单词)构件的动作形成锁链, 书写时环环相扣的连续运动以完成单字(单词)的书写, 在经一字连一字, 一行连一行的连续书写后, 最终形成相对完整的书写动作系统。书写动作锁链定型后, 书写动作锁链的实现处于自动化状态, 因而锁链本身的稳定性决定了节奏的稳定性, 但动作锁链节奏的稳定性因不断的书写练习和书写运用而处于相对渐变之中, 经较长时间后则导致局部锁链及动作节奏的变化。
书写动作节奏的反映性是指书写时动作锁链的节奏能够通过书写字迹反映出来的属性。由于书写动作的锁链有较强的稳定性, 因而在正常书写的情况下, 书写动作的节奏会自然的反映出来。书写动作的节奏因书写动作的层次不同而变化状况相对不同, 单字书写动作属于精细动作, 因而动作局部或者个别的书写动作变化容易发生, 而字行、字页书写动作比较粗糙, 其变化相对不显著。受书写客观条件的影响, 如书写姿势、书写工具的软硬、书写衬垫物、支撑物、光线, 以及心理紧张等因素的干扰, 都会引起书写节奏的快慢的改变, 或者局部的改变。这种情况下的书写动作节奏改变与客观条件因素的存在保持相应的联系, 当影响因素消失时, 书写动作的节奏恢复正常。在伪装书写时, 书写动作的节奏被破坏或者被替代(练习摹仿), 甚至出现动作节奏的错乱, 如套摹、临摹、强行快写等。由于书写动作的节奏存在于书写动作体系当中, 因而伪装书写必然改变书写动作系统的节奏, 但同时, 书写动作节奏伪装变化征象亦为识别伪装提供了依据。
书写动作的节奏存在于动作系统之中, 没有动作系统就没有动作节奏, 动作节奏只属于动作系统。汉字的单字或拼音文字的单词是独立的动作系统, 签名文字的字群以及职业性习惯连写形成的字群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动作系统, 这两种动作系统因不受语言思维活动及习惯的影响, 因而书写动作自身的特定性及稳定性较强。在字行中也形成相对稳定的动作系统, 但其与前两种相比特定性和稳定性则相对较低, 原因在于这种书写动作系统受语言思维活动及习惯的影响较强。在汉字的单字或拼音文字的单词动作系统中, 构形的基础构件是笔画, 部件和字母则是构形的重要单元, 从微观形态分析, 笔画和部件也具有相对独特稳定的系统性, 但系统的构成相对简单, 尤其是单字是练习的目的, 字群是书写连写的产物, 但笔画、部件或者字母则是为单字或单词练习需要而书写形成的系统, 独立使用的功能不强, 所以, 单字或者单词, 以及字群是较为独立的动作系统, 是书写动作节奏最为独特稳定之所在[4]。
个体书写动作体系从总体上看具有整体性, 但是有的书写人的书写动作体系中书写动作样式比较单一, 如低水平人的书写动作, 而有的书写人的书写动作体系的样式具有多样性, 如中等水平以上人的书写动作。书写动作样式的多样性, 决定了书写习惯具有多样性。虽然不同样式的书写动作习惯都源自同一人, 但是不同样式的书写动作习惯相互之间具有共性与自有的特殊性。在多数情况下, 个体不同的书写习惯样式所形成笔迹相互之间的可比性差, 只有同一书写习惯样式所反映的笔迹之间才具有可比性, 这表明同一人不同的书写习惯样式具有相对独立的特殊本质, 并成为同一认定书写人的具体鉴定客体。个体书写动作习惯多样性必然形成书写动作节奏的多样性, 如不同书体、不同结构样式的签名、快写与慢写的书写动作样式具有不同的书写动作节奏。
笔画中的书写动作节奏属于微观的动作节奏, 通过笔画中起笔、行笔、收笔环节中笔力的轻重变化反映出来。由于书写速度存在正常变化, 在慢写时笔力在笔画的各个运笔环节反映不明显, 需要在显微镜下分析判断笔画的运笔节奏特征; 在正常快写的情况下, 笔力在笔画的各个运笔环节反映明显, 通过目力观察通常能够分析判断出笔画的运笔节奏特征。
对单字书写动作节奏的观察分析应从单字中提按动作及规律、动作的幅度长短、动作的幅度和角度大小、运笔的笔力轻重四个方面进行。在行草书、草书或者书写速度较快的字迹中, 通过目力观察分析、显微观察分析、模拟实验分析, 确定书写动作的运动轨迹节奏, 分别记录轨迹中上述四个方面的特点, 即可确定单字书写动作的节奏特征。分析的关键在于通过分析再现书写活动的轨迹, 确定书写动作的节奏。
在楷书、行书或者书写速度较慢的字迹中, 书写动作的轨迹以笔画为独立的构件, 笔画之间存在意连, 仅在部件中出现少数连写, 需要通过仔细实验分析确定书写动作的运动轨迹并确定其节奏特征。
字群中最典型的是设计签名、习惯性连写签名、职业性的连写词汇等。由于字群是一个稳定的书写动作体系, 而且书写熟练程度较高, 因而其书写动作的节奏类似书写速度较快的复杂单字的书写动作节奏。分析书写动作节奏特征时可参照单字书写动作节奏特征进行分析。
字行的书写动作与手臂的位移幅度及方向相联系。书写人在普通文书上正常书写汉字时, 靠手指和手腕能够完成3~4个汉字的书写, 然后不断移动手臂再完成字行字迹的书写, 但有的书写人手臂的移动距离过小或者过大, 形成不同的手臂移动节奏特征。对此, 依靠手腕和手指控制的动作节奏与依靠手臂移动控制的动作节奏在字行中呈现不同的特征, 前者动作节奏精细, 而后者的动作节奏相对粗放。
笔迹是书写动作系统的反映, 而动作的节奏特点是动作系统的运动方式特点, 是书写动作习惯的组成部分, 因而它必然是笔迹鉴定的依据之一。其价值不仅体现在笔迹是否存在变化、伪装的识别上, 而且是少量字迹、签名字迹真伪的重要鉴定依据。
书写动作节奏的自然变化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书写动作水平的练习提高变化; 二是书写动作随书写人生理机能的老化变化。书写人书写水平的练习提高使得书写动作节奏加快, 而且书写动作节奏随书写技能和书写习惯表现出的书写速度、字体、书体等多样性的变化而变化, 但在正常书写的情况下, 每一种样式的书写动作节奏的特点都能正常反映出来。
由于书写动作节奏是书写动作系统的组成部分, 因此其适应书写条件变化时必然的反映出相应的变化特点。在书写活动过程中, 影响书写动作正常实现的书写条件可以分为外部条件与内部条件。外部条件对书写动作节奏的影响与该条件对书写动作正常实现的限制程度有关。如暗淡的光线、书写面普遍凹凸不平、躺或卧姿势书写则影响较大, 而书写面的局部凹凸不平、站或蹲姿书写则影响相对较小。
书写人伪装、摹仿笔迹是通过有意的临时控制和支配改变定型化的书写动作系统来实现的, 因而必然形成书写动作反映的矛盾与冲突。在改变书写速度、字体、书体、书写运动器官、执笔姿势、摹仿等伪装书写的情况下, 书写动作的动态要素特点必然发生变化, 力、方向、幅度及协调性等必然发生变化, 使得书写动作系统的节奏也相应的发生改变。在伪装、摹仿笔迹中, 出现书写力的轻重变化, 笔画幅度的长短变化与笔画转折角度的大小变化, 以及运笔的方向和笔画之间的照应等出现明显的矛盾。
签名字迹、阿拉伯数字字迹、添写改写字迹等少量字迹的笔迹特征少, 鉴定依据往往不充分。但在正常书写情况下, 从单字和笔画中所反映出来的动作节奏特点具有较强的特殊性, 因而可以作为鉴定的依据之一, 尤其是结合笔痕特征的细微变化, 则鉴定的价值更高。
书写动作的节奏及其节律, 在同一书写习惯体系的相同或相近的书写习惯样式下反映最为一致。书写人用不同的书体、字体、书写速度进行书写时都会表现出明显, 或者相对明显不同的书写动作的节奏及其节律, 所以在收集笔迹鉴定的样本时应充分注意这一问题, 尽可能收取可比条件相近的笔迹自由样本。
在笔迹检验时, 对笔迹的笔压和笔力轻重分析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但是从单字整体中以及笔画中分析确定书写动作的节奏及节律则往往容易被鉴定人忽略, 所以不仅应注意从动态方面分析书写动作的笔压状况和笔力特征, 而且应从单字整体书写动作分析书写动作的节奏特点。同时, 应注意从相同单字、不同单字中相同性质的笔画的分析中, 确定书写动作节奏及节律特点的稳定性。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