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参与一起嫌疑人杀人后精心伪造自杀现场、并用死者手机向其家属发送轻生短信误导侦查案例的现场工作, 经过现场勘查、尸体和相关物证检验, 细拨谜雾, 辨别伪装, 还原真相, 确定了案件性质, 划定了侦查范围, 快速侦破了案件。报道如下:
某年4月18日, 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电话报案:在某公园国防林王氏坟地内发现一具女尸。
辖区刑警中队先期赶赴现场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并进行现场保护和尸源查找工作。根据现场保护民警介绍:尸体左右手腕和颈部有伤, 旁边有卫生纸卷, 是自杀事件; 尸源查找初步显示:死者何某, 女, 17岁, 本地人, 某卫校学生。4月17日下午15时许, 何某出门上街, 17时30分许, 其父亲和男友手机上相继收到何某手机发来的轻生短信。
现场位于某公园国防林绿化地王氏墓地内。墓地西侧南北并排两个坟堆, 尸体位于南坟堆南侧, 头东脚西、面朝东南仰卧状, 尸体右手西侧地面有两团卫生纸, 均沾有血迹, 其中一团卫生纸沾附一布满血迹的“ 吉列” 牌双刃刀片。右手向西10cm处地面有一块24cm× 14cm× 7cm的混凝土块, 上沾有血迹, 其北侧地面有15cm× 13cm血泊、西侧12cm处有一卷直径7cm、长9cm的卫生纸。
尸体左脚南侧地面有长170cm、宽40cm拖痕, 拖痕南端地面有残缺横弧状花纹足迹。此拖痕东南延伸400cm, 再向东拐, 绕过王氏墓地南侧另一墓地内坟堆向东250cm处于拖痕北侧地面有一与尸体西侧混凝土块形状大小相同的新鲜压痕。该拖痕向东延续750cm, 其东北端地面有60cm× 60cm的踩踏、挤压痕迹, 内有类似死者鞋底花纹和横弧状花纹的印压痕。拖痕连续, 方向指向尸体。向左侧翻动尸体, 见其右腰下地面有40cm× 30cm的血泊(右手腕位置), 黑色外衣后背正中距下摆7cm处、黑色外裤后臀部腰下、两裤腿后部沾满泥土。墓碑向东260cm处地面有一枚横弧状花纹足迹, 长25cm、前宽9cm、后宽7cm, 鞋底边缘为小横格, 该足迹向东南32cm处有一相同花纹的残缺足迹。
外围现场勘查:尸体向东南32m处地面上有向南、向北往返, 呈快速行进或奔跑状成趟横弧状花纹足迹, 长25cm、前9cm、后7cm, 单步长74cm, 中间夹杂有与死者鞋底花纹相似、亦呈快速行进或奔跑状成趟足迹; 尸体向东北60m处, 于该墓地所在绿化地东北角地面有数枚残缺横弧形花纹足迹, 消失于该地北端东西走向便道上。
尸体完整着装, 外裤后臀部及后裤腿沾有大量泥土, 外上衣颈部沾有大量血迹; 尸长156cm, 发育正常, 角膜透明, 口、鼻腔周围附着大量流注状血迹, 流向右侧; 面部肿胀变形, 有大量泥土附着; 额顶部有18cm× 20cm的头皮下血肿, 前额部12cm× 9cm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 边缘可见明显的擦拭痕; 颈前喉结上缘有横形11cm× 1.5cm的锐器创口, 为多创融合; 颈部创口下皮肤有9cm× 6cm表脱伴皮下出血, 以喉结为中心, 两侧对称分布; 左、右手腕内侧分别有5.5cm× 2.5 cm、5cm× 2 cm的创口, 为多创融合, 深达肌层, 其内未见动、静脉血管断裂, 创口外侧缘形成密集的拖刀痕。解剖见头皮下大量出血, 前额部对应皮肤损伤部肌层出血, 可见3个集中岀血区域, 周围为弥漫性岀血; 右眶内侧至冠状缝右有一骨折线长12cm, 在冠状缝处终止, 在距眶上缘6cm处有一分枝骨折线; 切开气管见内壁轻微充血; 胃内充满大量食糜; 其余脏器未见损伤及病理性改变。处女膜陈旧性破裂, 阴道分泌物PSA检验呈阴性。经检验:死者系被钝性物体作用于头部, 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本案现场尸体从表观上看, 割颈割腕、作案工具为刀片, 也遗留在现场, 还有卫生纸卷, 确实像自杀现场, 但通过仔细勘查、尸体物证检验发现以下4个方面的疑点:
(1)现场、尸体血迹的形态及分布。尸体颜面部血迹流向形态异常, 违背地球引力的自然规律, 尸体口鼻腔周围流柱状血迹, 流向右面颊(见图1), 但尸体呈左侧仰卧位(见图2), 说明尸体存在死后移动尸体的情节; 现场有两处血泊, 均为静态情况下形成, 从血泊大小、浓厚程度、土壤浸渗情况看, 为非致死岀血量, 说明此时死者已经死亡。另外, 从两处血泊的相对位置也可以说明死后移动尸体的过程, 混凝土块北侧地面15cm× 13cm血泊为原始形成, 右腰下地面有40cm× 30cm的血泊为移尸后形成。
(2)中心现场发现的嫌疑鞋印, 在外围现场中间断(遗留客体原因)往返成趟出现, 行走步态异常, 并有死者鞋印痕伴行, 反映出死者与作案嫌疑人在中心现场外围50m的范围有一起行走或追逐等情节。通过大小分析遗留者身高在160cm左右, 可能为女性。另外, 通过选择伪造自杀部位(颈部、双腕)以及用卫生纸垫衬刀片等细节, 反映出嫌疑人应该有一定的文化层次和医疗知识。
(3)现场荒草地上60cm× 60cm范围内踩踏挤压痕迹, 内有类似死者鞋印的残缺足迹, 说明该处死者与嫌疑人有过激烈抵抗搏斗的过程, 并致死者昏迷, 被沿拖痕轨迹拖到尸体所在位置。拖痕两侧无其它痕迹, 说明了嫌疑人拖动死者时的体位关系— 后退拖动, 这一点从尸体背臀部附着的泥土擦痕得到了印证。
(4)尸体头部损伤形态不规则, 边缘可见明显的擦拭痕, 不符合自伤形成, 解剖检验确定头部损伤系多次击打形成; 颈部皮下出血, 分析损伤作用过程中存在捏掐动作, 颈部、腕部锐器损伤有静态特征, 应为受害人被致伤昏迷或死亡后形成; 尸体完整着装、阴道分泌物未检出人精斑, 不存在性侵害。死者系颅脑损伤死亡。
综合分析确定, 该案性质是一起对现场、尸体及相关物证进行了精心伪造的故意杀人案件。
破案后证实:犯罪嫌疑人董某(女, 19岁)与死者何某为同学, 之前两人素有矛盾。其交代的作案过程完全印证了现场勘查和分析的结果。
命案现场勘查是发现、提取与犯罪有关的各类痕迹物证, 查清犯罪分子在现场的活动过程, 分析判断案件性质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命案分析是以现场客观信息为依托, 结合有关调查材料, 应用辩证的观点和方法进行全面分析推理, 为侦查破案提供依据、方向和范围, 是命案现场勘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命案现场中, 伪造现场, 误导侦查的案件占很大比例, 常见的有杀人后伪造自残、自缢、高坠、服毒等自杀和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此类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激情杀人案件, 嫌疑人一般经过精心预谋, 作案准备充分、作案过程细心谨慎、对现场痕迹物证伪装破坏严重。这对承担现场勘查刑事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性提出更高要求。工作稍疏忽, 很可能会被现场表观现象所迷惑, 将杀人案件误当成自杀或意外死亡。
首先, 作为一名技术人员, 要本着对法律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 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 克服怕脏累的思想, 接到报案, 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现场勘查工作。要用“ 心” 、用“ 脑” 去勘查, 通过全面、细致、系统地勘查, 不但要发现提取有形痕迹物证, 还要开拓思维, 客观、辩证地通过有形痕迹分析嫌疑人的心理痕迹; 不但要研究现场中的一些常规自然现象, 更要思考反常现象及其之间的因果关系, 观其形, 思其因, 根据现象和本质关系给案件准确定性, 划定侦查范围, 指明侦查方向。
The authors have declared that no competing interests exist.